放射性废物处置新闻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最小化》(HAD401 11-2020)、《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 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全过程系统分析》(NNSA-HAJ-0001-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0-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2020-03-09
近日,中国科学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凤麟团队与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联合开展的放射性废物处置政策研究取得新进展。
2020-02-29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HAD 401 09-2019),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