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新疆生态环境厅)印发公告,正式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构建高水平核安全监管体系、守牢美丽新疆建设安全底线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核技术利用、输变电工程、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放射性物品运输等辐射相关活动日益增多,对监管能力特别是专业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疆生态环境厅将“组建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委员会”列入《自治区2025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实施。通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征集、严格筛选,制订《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确定专家委员会组成。
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一是在专业设置上,确保涉核领域“全覆盖”,通过设置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辐射监测、辐射应急四个分委会,涵盖了核与辐射全部重点领域;二是在职能定位上,体现监管与服务“全贯通”,既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也为涉核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在专家遴选上,把握德、能、勤、绩“全口径”,充分吸纳疆内疆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一线专家;四是在组织管理上,规范建、管、用、评“全流程”,通过制定工作规则,实现专家委员会规范化组建、实体化运作、动态化管理和制度化保障。
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的技术智库,专家委员会将在重大政策制定、重要技术标准审定、重点项目风险评估、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核心支撑作用,显著提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核与辐射安全复杂技术问题上的分析研判能力与风险防范水平。通过提供权威、独立、专业的决策建议,为谱写美丽新疆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