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专题会在京召开,应急与辐射安全分委会审议了《核电厂流出物放射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相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安全监管司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核电厂流出物放射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的汇报,聚焦核电厂流出物放射性采样要求及监测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和细致的讨论。专家组认为,该技术规范内容科学翔实、依据充分、技术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与现有法规标准协调一致,并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核电安全监管司指出,《核电厂流出物放射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的推出,是为进一步落实《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25)标准要求,以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辐射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核设函〔2024〕23号)》文件精神。请编制单位按本次专家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尽快按程序报批发布,规范核电厂流出物自行监测。
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特邀专家、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